一位工作是現在已很少見的百貨公司的電梯小姐,因為同事請求換班而提早下班回家,卻因而撞見男友和一名陌生女子在他們愛的小窩做愛。當時,她竟然連動口也沒的忍了下來,但內心已暗自打算放棄這段早已食不知味的愛情了。

  當夜,男友躺在床上等她,她卻忙著把男友釣回來飼養的河豚的照片上傳到拍賣網站,男友問她在幹嘛,怎麼還不睡?她給了幾天前的夜晚,她問,男友冷淡回答的答案——網拍。

  她能成功賣掉河豚嗎?她如願了,而且是很快速的,對方是一位住在偏遠小城的男子。她坐車到了那小城,就在下車的地方等著,不一會兒,一位滿頭長亂的頭髮、鬍子看起來許多天沒刮的男子朝她走過來了。男子開口確認後,隨即要付錢,她卻說,可不可以讓我親手把河豚放入魚缸?男子盯著她幾秒鐘,答應了。

  她跟隨著男人走過一段蜿蜒的山坡路,進到男子住處的客廳後,不曉得她是緊張還是哪一種心態,一直解不開綁住透明塑膠袋開口的那一條紅色塑膠繩。原本坐著直盯著她的男子,起身走向她,伸手把她手中塑膠袋放到她身後的一部傳統的小電視機上,她有些害怕地看了看男子,男子突然伸手摸她的臉頰,她沒有推拒,當男子得寸進尺地解開她襯衫的鈕扣,再把手沿著她的大腿探入她的裙子裡,她不只默默承受,甚至兩度想吻男子,但卻都被男子推開,她索性反客為主,將男子推回他原先坐的椅子上,並伸手拉下男子的褲子拉鍊,拉出男根,脫下自己的內褲,隨即跨坐著男子,動了起來。

  這看起來很像二十一世紀的千奇百怪之一的一夜情情節,後續會如何?

  在以前,比方說三十年前,沒有個人電腦、KTV、Pub、Motel,更別提智慧型手機的年代,男女初遇不久即上床之事,不是沒有,但人們很難聽聞。我大學有一位同學,曾在一次我也在現場的舞會中,與對舞的女生,布魯斯跳著跳著就抱在一塊了。一位認識我的女生走過對我耳語,要我去勸我同學不要這樣(意思是她怕其他男生——都是我同學——有人會跟著想如法泡製),或者乾脆帶著那位女生離開。令人料想不到的,我走到沉醉於奇異的情色氛圍中的同學身旁告知後,同學的選項竟然是後一種,而那位女生也沒拒絕。他們倆離開後做了什麼?換成現代的場景,沒有人不會聯想到性這檔事。

  那樣的年代,除了聯誼、舞會,還有什麼場合提供了陌生年輕男女的接觸機會?就算沒去過的人也知道,那就是「冰宮」——店家提供室內場地與傳統四個輪子的溜冰鞋,供人溜冰的地方。這樣的地方,陌生男女如何接觸,並發展成一夜情?微電影的編劇或許會這樣編寫:

  一位讀大學的男生,原本不會溜冰,被幾個同學邀去冰宮玩過一次後,喜歡上了,幾次後,學會加速前進、定住、轉身後退的基本招式。一個非假日的午後,他又和同學到冰宮。才上場一會兒他就不小心扭傷腳踝,只好退到場邊靠著欄杆坐著看同學玩。一位瘦瘦高高、看起來不像學生的女生,不知什麼時候,在離他講話可以聽到的位置,像大部分沒人帶領的初學者那樣,一手握著欄杆在練習著。靠近他時,就換方向遠離,過一會又朝著他過來。女生這樣來來回有一段時間後,當她再次靠近時,他忍不住說:「要有人帶,才會學得比較快啦。」她笑笑沒說話。「妳朋友呢?」他問。她手指向場內以前後的方式連成人龍的兩對男女。「來,我帶妳。」他發揮騎士精神地說。她點點頭。

  如此一來,一對陌生的男女就初步接觸了。接下來,練習一會兒後,女生可能會說她累了想休息一下,男生便陪她在場地邊坐下。於是兩人便會有進一步的接觸。女生可能會說,她其實不喜歡溜冰,是休假無聊跟朋友來,甚至還說,朋友他們是兩對情侶,溜冰後,晚上還要去看吃飯看電影。那位男生也夠機靈的,馬上問,那妳也要跟去做電燈泡嗎?女生答,不知道,可能不會。男生也許心裡想,如果開口邀約女生晚上跟他一起去看電影,她會答應嗎?所以過了一會兒後,才鼓起勇氣,以開玩笑的口吻說,要不,晚上我們也去看電影好了。女生也遲疑一會兒才點頭說好。男生便跟女生約好再見面的時間和地點。

  接下來,可能是兩人先吃個晚餐,再去看電影的場景,或者,也可以來個轉折,吃過晚餐後,女生說她不想去看電影了,男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問她,那想做什麼?女生使出常用的一招,不知道。男生左想右想,總不能這樣就沒戲了吧。最後,騎著機車載她到一所大學校園裡閒逛。逛得夠久了,累了,何況男生腳踝有傷,是該曲終人散了。大學生當然可以瘋整夜的,但這是在一群人,或真的有事做的情況下。男生想不出這麼晚了還能幹啥,並且隔天早上還有課,於是忍不住開口說,該回去了。沒想到女生卻說,我明天休假,還不想回去。男生聽了之後有點火了,不管三七二十一,直往停車處走,女生也乖乖跟隨。上了機車後,男生沒講,女生也沒問,機車最後停在一家小旅社前。

  電梯小姐賣河豚賣到和對方做起愛了之後呢?它其實是一部臺灣電影《河豚》的前半劇情,就現代這有許多光怪陸離之事的社會而言,還是有一點不可思議。但更令人詫異的是,或許真的那一場全然陌生的性交,激烈得教她得到久未再有的滿足,讓她一時無法忘懷而留了下來。是暫時性地想藉此忘掉被背叛的痛嗎?而男子晚上回來後,也沒趕她走,還默默地讓她接過手中的一點食材,等她料理後,再和她像夫妻般地吃晚餐。

  據說張愛玲在《色‧戒》裡寫了這樣一句:「到男人心裡去的路通過胃,到女人心裡的路通過陰道。」難道賣河豚的女子的心真的被男子帶給她的肉體滿足給觸動了?並且想透過為男子做晚餐來接觸他的內心世界?抑或只是好奇想了解男子為何買河豚?還有她在樓上房間看到的那一件件隨意吊掛的漂亮衣服的女主人去哪兒了?男子和這位女主人之間發生什麼事了?

  張愛玲會那樣寫,莫非是她從周遭的人事得到的心得?難道在某些情況下是適用的?《河豚》一片的男主角是妻子跟隨外遇對象跑了,遭遇比女主角悽慘。一對可說是同為天涯淪落人的男女相遇後,突然燃起了性欲之火,陸續做了幾次淋漓盡致的愛,睡在一起,從無話可說,漸漸地有了互動,直到男主角的妻子又再一次如同倦鳥知返地歸來,女主角只好含淚落寞離開那棟她住了一段時間的房子。

  電影的結局,或者說,不算結局的結局,是男主角的妻子再一次離去,女主角選擇留下來,而男主角也接納她,似乎兩人的愛情才要真正開始,能夠結成正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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